我們小組反覆爭論的議題之一就是有關聖經文字的字面解釋,幾乎是立刻就開始爭論了。我無法確定關於這方面的討論是否在第一次聚會就開始,但我清楚地記得在大學俱樂部的餐室中,伴隨著甜餅的香味提起這個問題,而且很快就開始生根了。我們輪流探測彼此,討論這些故事是真的發生過,還是應該要當作是隱喻?梅瑟(摩西)在山頂上真的聽見了上帝的聲音嗎?還是他聽見的是他心裡的聲音,只不過他很明白那是上帝的計畫?就連在這種地方我們的意見都分歧,有意思的是,這種意見分歧每一次的分法都不一樣,會有一群人在這個禮拜採用字面的解釋,下一回卻換了另一群人堅持字面的看法。

我的看法是:嘿,看情況(這個立場夠堅定了吧?)我從來都不是一擊定論,我可能在年輕的時候對某個章節有某種詮釋,等我年紀大點、睿智點(假設我有)後再讀,卻有了不同的看法。譬如約伯的故事,起初那是聖經故事中最可能發生、最可信的故事,我毫無疑問、全心全意的相信其中所描述的一連串發生的事實,直到我讀到故事的結局。一切都很美好,約伯再度擁有他的人生,也重拾了他的信仰。第一次讀的時候,這個童話故事般的老梗結局讓我很火大,讀書會開始一、兩個月後,我們小組第一次讀的時候,它也讓我很不爽。我對小組說,我認為約伯最後全身而退的情況,簡直就像個灑狗血、大圓滿的電影。我得到的反應很有意思,顯然有個學派認為約伯傳(約伯記)的最後一篇是在先前的文字完成很久之後才寫的,我們越討論就越有共識:不是所有的事情到了結局都很圓滿,到底順利不順利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個很棒的教訓。相信神,一切就都可能發生。

每當我批評隱喻派的說法時,朗多最喜歡扯我的後腿,他會說:「傑克,如果你不相信這玩意兒,幹嘛還讀它?」

朗多有可能支持爭論的兩邊,我有時候覺得他就是喜歡跟我唱反調,所以我立刻反擊:「紅人,我們兩個人的差別就在於我真的讀了聖經。」

不僅僅是在我和朗多之間,到了此時,我們彼此之間通常有著充滿善意的脣槍舌劍,儘管有時候討論會有點激烈,但就算是在這些激烈的時刻,尊重和友誼仍然環繞著餐桌,沒有人的意見會被嗤之以鼻。

達尼爾(但以理)在獅子坑的故事【註2】就提供一個很清楚的例子。我們小組第一次讀這個故事時,就覺得這個處境很艱難。我們覺得艱難的原因,是因為當我們處在達尼爾那種狀況時,我們都有各自不同的難題需要面對,而不是關於那個人是否真的步入獅子坑以證明他對自己信仰的勇氣,也不是關於我們要如何去面對相同的惡魔──如果有那麼一天我們發現自己同樣處身於這個不太可能發生的情況下。對我們而言,達尼爾的三個朋友沙得辣客(沙得拉)、默沙客(米煞)、阿貝得乃哥(亞伯尼歌)是否因為他們不願意俯伏敬拜金像,而被拿步高王(尼布甲尼撒王)投入烈火中【註3】,在我們生活中、在那個階段都不是個問題。

最後我們下了定論,這個故事的重點,是關於在我們生活中,「信仰的勇氣」確實有其地位,因為那時候我們小組討論的是,有許多人想要*逃離*宗教。他們可能在星期天上教堂,他們可能在家中敬拜,但是他們不想去參加一個大家一起談論上帝或是耶穌的派對,他們也不想因為個人信仰而在某些議題上堅守立場,`或者他們覺得公開地談論他們的信仰是件很難的事。而這才是這些篇章的重點──一個凡人堅守立場為上帝發聲。面對現實吧,我們隨時都可能得去感受那窯中燙手的烈火,我們都曾經受到那些如猛獸般想傷害我們的人的攻擊,但是我們如何面對烈火的試煉,並且在遭遇到對手攻擊時堅持自己的原則,才是最後決定我們人格的關鍵。

我們在這個議題上打轉直到聚會時間終了。我們刻意將第一次聚會設定為一個小時,因為如果我們要一直討論到得出結論,大家達成共識的話,星期一下午大家可能都不用回去上班了。直到今天,對於在下午一點解散這點上,我們都做得還不錯(即便是討論沒有結束)。可是,剛開始的時候,要一邊和時間賽跑一邊進行討論實在讓人分心。久而久之,大家都習慣終止談話,然後在下一次聚會時繼續下去──或者不繼續下去也常發生。

針對《達尼爾先知書》(但以理書),我們用不同的觀點來看勇氣的問題,雖然時間不夠,但每個人都吸取了一些不同的力量和啟發,然後繼續向下一個議題邁進。不過,我們終究還是會回來。像這樣一個長期讀書會的好處就是,我們可以一再地重讀這些故事,我們會讀第二遍、第三遍。大約十年後,當我們再次閱讀《達尼爾先知書》時,正好是丹佛市外的柯倫拜高中校園發生悲劇性的槍殺事件之後。槍殺事件發生在一九九九年四月,我們小組剛好就在那一、兩個月之後聚會。當然,那時候關於槍殺事件的新聞報導很多,也是眾所關切的事。在悲劇過後浮現的一個報導中,講述了一個年輕的受害女學生的感人故事。報導中提到,其中一名持槍兇手曾經問她是否相信神,她說:「你知道我相信。」根據某些報導,此時兇手更進一步地要求她放棄信仰,不然就開槍射殺她,但是她毫不動搖。

這是多大的力量!多大的信念!多大的勇氣!

當時我們在頭條新聞的天天圍繞下,考量著達尼爾的故事,然後我們詢問彼此:「如果兇手威脅不放棄信仰就要射殺我們的話,我們會如何回應?」這個令人進退兩難的道德難題並不易回答,我們不斷地回想到這個科羅拉多州的年輕女學生,因為堅持信念而立即被殺的可怖現實。我們坐在那兒,充滿掙扎地去思考她所面對的艱難處境與達尼爾及其朋友所面對的艱難處境。這些故事寫於幾千年以前,但現在我們卻有了被推入烈火的現代案例──差別只在她的信念並沒有拯救她。

沒錯,唯有在面對考驗的時候,真正的勇氣才會浮現。而我們卻只在理論上考量這件事,覺得這不是真的,這只是個隱喻的故事。然而對那名科羅拉多州的高中女生而言,來自火窯的熊熊烈火卻太真實了。這其中的差異已然說明了一切。

第一次讀的時候,達尼爾和他朋友的故事要訴說的似乎只是關於信仰的勇氣而已,但是當我們再讀時,我們都認為這其實也適用於更一般性的勇氣──當你看見不義之舉時大聲疾呼的勇氣,願意冒著自己生命危險去幫助別人的勇氣,為了自己的信念與理想而願意放棄一切的勇氣。對信仰的勇氣當然會擴散至我們生命中的其他層面,這不僅僅是為上帝堅守立場,這是堅守你的立場,就是這樣!

(以上節錄自《星期一的心靈夥伴》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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