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難的書寫:尋找耶穌的腳蹤

我的名字叫耶穌

安萊斯的這一本小說《我的名字叫耶穌:到迦拿之路》,任何內行的小說創作者都知道,光是從書名來看,就已經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但是,弔詭的是《聖經》新約裡的〈路加福音〉大天使加百列說:”For nothing is impossible with God.”(1:37)

我們知道要替經典之作續寫或者擴寫、改寫,都難免狗尾續貂之譏,一般中外的經典也就罷了,可是《聖經》是全世界印製量最大的書籍,根據維基百科的說法,全世界大約有一萬四千多種不同語言版本的《聖經》,超過四十億冊的印量。換句話說,無論從任何一個文化來看,可能都是最為人所知的書籍。要在這樣的前提下,不是翻譯,而是重新書寫耶穌行傳,當然是Mission impossible!不過,如果我們故意誤讀加百列的話語,說因為萊絲寫的是耶穌的足跡、神的兒子的行腳,那沒甚麼不可能的!問題是:可能是可能,但是有可能寫得好嗎?

從執行面來看,這樣的書寫擺盪在信仰的深度、《聖經》的文本、寫作的張力之間,造成一種極難的挑戰。做過這樣嘗試的作家不少,成功的其實不多,比較有名的阿根廷的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寫過〈馬可福音〉(A Gospel According to Mark),從篇名就知道是根據《聖經》中的〈馬可福音〉改寫的,他自己在書前的序言聲稱:是本書中寫得最好的一篇。小說確實也達到了一定的文學成果,不過他是完全跳脫《聖經》的藩籬,另創一個醫學院學生的角色,來把耶穌所行的犧牲放到了一個現代年輕人身上,顯出了一種荒謬性;另外,也為大眾所知的是一九六○年出版的卡山札基(Nikos Kazantzakis)的《基督的最後誘惑》(The Last Temptation of Christ by Nikos Kazantzakis),一九八八年被拍成電影,造成不小的騷動與抗議,主要就是其書寫乃以耶穌的情慾生活為主,讓信徒無法接受。

《聖經》的文本在每一個教堂裡、每一個主日裡被神父、牧師不斷地詮釋,在每一個信徒每一天的靈修、讀經中持續地被閱讀,如何找到一個新的視野確實不易。萊絲的策略是他只寫一小段耶穌的生命,亦即耶穌三十歲即將走出家庭、進入當時的以色列國進行傳道的那一個特定時刻,一直到祂行第一個神蹟:「迦拿的婚宴:水變為酒」。

當我們注目在神蹟時,很容易只關注耶穌的神性,於是祂人性的部分就很容易被忽略;然而,如果這不僅僅是一本信仰的書籍,而是萊斯的創作書寫,那麼無疑地他必然會把重點置放在耶穌「人性」的部分。耶穌的神人二性問題,在教會史早期造成東西方教會分道揚鑣,甚至主張耶穌分具神人二性的敘利亞安提阿教會的聶斯托留教派被誣衊為異端,不過我們看出對於現代作家而言,耶穌的人性書寫才是他們挑戰,因此萊絲寫人類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宗教領袖耶穌與母親、家人、鄉人、朋友等等的互動,甚至他的感情生活,他與亞比該的沉默戀情。萊絲盡量忠於《聖經》的文本寫出耶穌這一位神的兒子如何過一個屬人類肉體的生命,他的寫作基本上收斂、委婉,且達到深沉的力量。

這本小說我相信只是一個開端,應該還有續篇,精彩可期。(本文作者為知名作家、中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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